4月10日,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朝晖以国家公诉人、员额检察官的身份,对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该院管辖的曾某某涉嫌受贿一案出庭支持公诉,整个庭审活动持续七个小时。
检察长许朝晖宣读起诉书
庭审中,许朝晖检察长庄严宣读了起诉书,有的放矢地出示了定罪量刑的相关证据,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有力的指控,针对该案的争议焦点与辩护人进行了有节有理的辩论,并从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根源、犯罪后果、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充分展现了公诉人应有的法学理论功底与沉稳的检察职业水准。通过一系列的庭审活动,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也接受了一次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他们纷纷表示要严守纪律底线,绝不触碰法律红线。
庭审现场
自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以来,该院入额检察官深入办案一线部门,积极践行司法办案新常态。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许朝晖检察长主动承办该案,通过认真审查案卷材料、亲自讯问犯罪嫌疑人等方式全面掌握证据和案情,为有效指控犯罪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次检察长率先垂范,全程、全面亲历办案,对该院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员额办案责任,带动员额检察官更好地履行司法办案职责,激发检察干警的办案热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进一步表明了检察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