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张家界市行政检察部门积极能动履职,多措并举,加大办案力度,努力提升质效,坚持以“诉讼内”监督为基石,积极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及行政违法行为等“诉讼外”拓展,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社会治理贯穿办案始终,取得较好成效。
深入专项领域,拓展监督深度。
开展“行政生效裁判调解、撤诉结案及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办理了一批裁判结果监督、行政机关同步监督、非诉执行监督案件,有效维护国家利益。武陵源区院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道路交通安全开展的专项监督活动获全省首批推介。依法履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市院与永定区院联合办理的某公司申请执行监督案,两亿余元的扣押存款依法解冻,拯救企业困境,优化营商环境,彰显执法司法公信力。
树立精品意识,优案有为有位。
武陵源区院办理的道路交通执法及安全专项监督案件获评2023年度全国优秀行政检察案件。永定区院办理的覃某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对象错误检察监督案被最高检在行政工作指导上刊发。桑植县院办理的舒某与胡某错误婚姻登记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案均作为典型案例获省院向高检院推介。全市共获评全省行政优秀检察文书1篇、优秀案件1件、推介行业分析2篇。
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同频共振。
市院制定《关于加强行刑检察线索移送+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实施细则(试行)》,编写《常见犯罪案件行政处罚审查指引(试行)》全省推广。与市生态环境局签发《关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的意见》。永定区院推动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对永定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决议,将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纳入人大监督的内容。桑植县院、武陵源区院分别与县区交通管理部门、交警部门会签关于道路运输监管执法相关机制;慈利县院与桑植县院与其辖区民政部门会签纠正错误婚姻登记相关机制。通过搭建机制平台,内外联动,畅通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加强行政司法监督制约,体现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定位与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