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第四党支部在石长溪林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6月13日,市检察院第四党支部在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坪镇石长溪国有林场开展“加强生态环保检察 助推全域旅游发展”主题党日活动。
市检察院第四党支部在石长溪林场场部合影
石长溪林场始建于1958年,经过历年来林场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现有经营总面积2.6万亩,其中林地面积2.4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为23.2万立方米,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1.7万亩,占国有总面积的65.4%,森林覆盖率达90%。林场边界长达52公里,与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相距7公里。近年来,林场正借力天门山旅游先导区,打造旅游休闲度假景区。
林场场区随处可见“文艺范儿”的防火宣传标语
林场副厂长徐益明全程带领检察干警参观了林场场部、重点林区、瞭望台护林点等地,并对长果安息香(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树木)、鹅掌楸(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等林场现有珍稀树种进行了介绍。检察干警们徜徉在绿荫道上,欣赏着沿途的高林密树,感慨林区工作人员为养林护林所付出的努力和艰辛。徐益明向检察干警们介绍了林区护林防火的重要措施:林场领导干部带头不吸烟;林场全面禁烟,工作区域设置专门的吸烟点,林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语;对外来人员进行防火知识的宣传;林区瞭望台执行严格的火警观察制度等。
曹思益副检察长向徐益明副场长发放《民事行政检察服务手册》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第四党支部指导员曹思益向徐益明副场长发放了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编写的《民事行政检察服务手册》,向其宣传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新职能,表明张家界检察机关着力保护我市旅游生态环境,为“对标提质、旅游强市”贡献检察力量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