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以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据最高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及适应未检新系统的需要,逐步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以下简称未检)办案组成立,推行未检“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在办案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全面强化法律监督,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各项工作呈现新亮点。
一、聚焦创新办案模式,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度
成立办案组专门办理未检案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同一个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等工作,助于全面掌握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和未成年人身心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帮助、教育。对未检案件的侦查、审判全面监督,采用向相关单位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方式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聚焦“教育感化挽救”,体现未成年司法保护温度
在办案中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理念,通过社会调查、开展帮教等方式预防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罪。对于因犯罪情节轻微不批捕、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建立帮教档案,定期回访考察帮教,监督社区矫正,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就学就业和生活保障等事宜,帮助和促进未成年人尽快回归社会,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
三、聚焦权利维护,加大未成年司法保护力度
一是充分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权利。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关于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如严格审查涉罪未成年人的年龄,坚持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
二是推行“双向保护”,将未成年被害人身心遭受侵害案件纳入未检案件范围,对严重侵害未成年身心健康的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严惩,将未成年被害人全面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确保经济困难或因遭受侵害陷入困境的未成年被害人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四、聚焦犯罪预防,拓展未成年司法保护广度
强化宣传意识,选好宣传题材,开展“一庭一课”庭审教育,认真做好以案释法、析案明理。结合青少年的心理特点,通过选取典型案件在学校公开庭审。选派未检员额检察官宋珈兼任北门小学“法治副校长”。加强与学校联系,联合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居等宣传活动,以生动、鲜活、具体的典型案例,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