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加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的监督,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5月10日,张家界市永定区检察院主要业务部门干警结合综治民调法治宣传,走上中心城区街头,摆摊设点,向社会公众集中开展以案释法宣讲,给市民群众送上了一场丰富多彩的“普法大餐”。
检察官以案释法,是指检察官对所办理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办案程序等问题进行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活动,它既是检察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又是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更是检察机关规范自身司法办案行为的重要方式,其方式方法之一就包括向社会公众释法,亦即由检察官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以案释法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全社会法治建设水平。当天宣讲的案例,从贪贿挪用到失职渎职,从批捕起诉到诉讼监督,从督促履职到提起公益诉讼,从执行监督到控告申诉,都是该院近五年来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了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与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有利于阐释和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法治意识,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和廉政建设,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43个典型案例。“原来养猪场污染这样的事,你们检察院都可以管啊!”一市民对宣讲的民行员额检察官感慨道。
据悉,该院以后还将结合新闻宣传、信息公开、案例指导,利用新闻媒体,依托永定检察官方网站、公众微信号等平台,适时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宣讲,帮助群众准确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推动以案释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折不扣落实检察环节普法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