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典为纲 以学促干
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检察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今年8月15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颁布的又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典。为深入领会法典核心要义、夯实检察履职根基,近日,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依托“一月一讲”素能提升平台,组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条线业务骨干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题研学,以“骨干领学、实务精讲、全员研讨”为生态检察履职提质增效。
本次专题研讨聚焦法典新规重点、办案难点、实务堵点,由三位基层业务骨干分别从不同检察工作视角解读内容、分享经验。
桑植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刘璇从民事权益与生态公益保护视角系统阐释了法典的立法价值,并就如何区分普通民事私益诉讼与生态环境公益监督的适用场景,以及如何精准锁定涉生态民事案件监督要点,分享自己的认识和思考,内容紧贴一线办案,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
慈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覃章凤聚焦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深入解读法典在理顺监管权责、补齐制度短板、规范执法司法的重要作用。结合典型案例,对追责适用规则、新旧法律衔接适用、“双罚制”适用范围等实务要点进行解读,为精准开展生态行政检察监督、规范涉生态行政执法监督提供有力支撑。
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邓颖子围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系统梳理法典中9项与检察履职紧密相关的条款,针对当前生态检察办案中存在的损害评估标准不统一、诉前程序适用不规范等实务难题剖析症结,并从强化内外协同联动、活用多元监督手段等方面提出四项针对性工作建议。
专题分享结束后,干警们围绕新法适用、监督方式等内容开展研讨,进一步统一办案理念、明晰履职标准、拓宽监督思路。大家纷纷表示,将持续用好“一月一讲”常态化学习平台,坚持学用结合、以学促干,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效办案、精准化监督的履职实效,筑牢张家界生态环境司法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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