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检察人员要准确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扎实推进学习教育落地见效。
深化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通过支部“三会一课”、专题学习等形式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注重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在学深悟透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性修养,真正实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坚持科学决策,深入调查研究。推进每一项工作都要摸清来龙去脉、掌握真实情况,坚决杜绝“坐堂办案”“纸上办案”。要主动深入案件现场、基层一线,把情况查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将科学决策贯穿于个案办理、专项工作、建章立制的各个环节。
强化实干担当,锤炼过硬作风。以学习教育为契机,坚决纠治作风漂浮、“躺平”懈怠等突出问题,真改实改,建章立制,同时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监督问责,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机关党委要加强督促指导,坚决防止形式化、套路化、表面化,强化宣传引导,严防“低级红”“高级黑”,推动学习教育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