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既有民法典宣传月的法治清风,也有母亲节的浓浓温情。母亲节不止送花,更要送“法”,小编精心准备了这份普法大礼包,看法律如何守护母亲的一生。
“本来怀孕了是一件高兴的事,可公公婆婆叫我别上班了,在家待产,我还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吗?”
来听听检察官怎么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怀孕后,公司领导随意找借口说要辞退我,同事们虽然同情我,但没有人敢站出来为我说话,我该如何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不得"就是强制性规定,不可违反。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生孩子后,我听了老公的话,在家当起了全职妈妈,尽心尽力为家庭付出,但老公说他挣的钱与我无关,真的是这样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老公动不动对我拳脚相加,女儿每次也被吓得瑟瑟发抖,我们该如何自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这么多年把几个孩子拉扯大,自从我生病把积蓄花完后,他们也不愿意赡养我,老伴儿走得早,我该如何度过晚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如果子女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你可以就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爱之名 致敬每一位无私奉献的母亲
以法为礼 捍卫每一个妈妈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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