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5月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客观实际,站位高、把脉准、点得深,对全市检察机关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市检察院党组对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指出的每个问题都当作“必答题”,狠抓问题整改见底归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树中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巡察整改办和巡察整改督查办,出台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2次调度会研究部署整改重点工作,市院巡察整改办全过程跟踪调度,巡察整改督查办全过程督查督办,从严推动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各类制度24项,形成管根本、促长远的制度体系。在整改工作中坚持系统观念,把推进巡察整改与市委中心工作、检察重点工作、本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以巡察整改助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截止3月20日,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2个问题44个具体问题表现,已完成整改31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3个;巡察移交的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1)理论学习“从政治上着眼”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第一议题”制度执行。坚持党组会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4年1月至今,院党组共组织学习46次。二是强化工作部署和落实。组织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全市检察机关季度案件质量讲评暨重点工作推进会,及时传达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重要部署和要求,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并重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2)“为大局服务”贯彻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制定《张家界市检察机关“检察护企”暨“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破坏金融秩序等犯罪,依法办理涉企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维护企业正当合法权益,1案件获评最高检“检察护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组织相关企业召开“法治护航 问需企业”调研座谈会,了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常态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二是扎实开展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省院下发的“挂案”进行销号清理。三是助力旅游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市委“铁腕治旅”专项行动,高质效办理涉旅刑事案件,同时针对个案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3)“为人民司法”离群众期盼还有差距,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综合履职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利用检委会大讲堂、支部集中学习等时机持续加强新司法理论理念宣讲,积极参加高检院经济犯罪检察实务讲堂、省院知识产权案件听庭评议活动,提升业务素能。二是依法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发挥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察联络室作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信息共享,提升办案效能。202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9件。
2.贯彻落实司法理念不够到位。
(4)“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稳慎做好诉前羁押工作。协同政法单位推行适用“智慧非羁押人员管理系统”,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管控千余人,未出现因被告人脱管而导致诉讼程序无法顺利进行的情况。二是保证捕诉案件质量。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无捕后不诉或撤回起诉案件,同时建立捕后被判决缓刑、被判决免予刑事处罚案件管理台账,并就异常案件情况要求承办基层院说明情况。三是高质效办理轻罪案件。落实《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司法解释,对一批轻罪案件依法实施监督撤案或作出绝对不诉,社会效果良好。
(5)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强化案件审查。针对指出的办案问题,已逐案撰写剖析材料,反思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未再出现同意撤案不当情形。二是加强办案队伍建设。联合法院、公安举办公检法同堂培训班,就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基础办案技能进行培训。三是规范法律文书的制发。严格纠正违法通知书及相关检察建议制发标准和审批权限,并进行台账式管理,无一案多发、类案群发现象。四是提升案件评查工作质效。由分管院领导担任评查组长,并参与重点案件评查。2024年,市检察院共组织开展随机抽查评查案件129件,评查重点案件77件,组织专项评查案件8件,针对评查出的问题已督促整改。
(6)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部署推进。在全市检察长会议上,针对“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制发较少”问题进行专门强调,牵头部门组织两级院学习参考优秀检察建议文书,提升文书专业化水平。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80份,其中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份,均被采纳建议并按期整改回复。二是强化综合履职。从“小切口”入手,就个案背后反映出的社会治理类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填补管理漏洞。如,市院指导某县检察院办理医保领域案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医保基金安全管理。
3.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上级决策部署和要求存在差距。
(7)部分核心业务推进力度不够、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在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调整考核要求的背景下,更加注重监督质量的提升,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案件数占一审公诉案件比例16.03%,同比呈上升趋势。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件9人,已判决生效7件8人,均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监督撤案18件20人;纠正漏捕2人、漏罪11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6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98件次,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43件次,均被采纳回复;向法院抗诉7件,现已采纳改判2件;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1件,办案质效改善明显。
(8)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质效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强力推进。定期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确保案件质量。严格执行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提前介入全覆盖要求,针对2024年已立案的涉黑案件,由市区两级检察院组成联合专案组提前介入,及时掌握案情并引导侦查。三是积极发现并移送案件线索。对在办案中发现的涉保护伞线索及时移送市院自侦部门或市纪委监委。
4.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期盼存在一定差距。
(9)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促推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全市检察机关共有38名法治副校长,实现院领导、未检员额、未检专干全覆盖,以“菁菁之窗”“青舟小站”“三色葵园”“旅游检察”等品牌为引领,促推工作质效明显提升。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预防83次,覆盖22318人次,3堂法治课均被评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优秀精品法治课。二是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别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联合公安、法院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通告》,2024年以来市院共提级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10)推动强制报告落实欠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部门协作与宣传引导。市院联合市委政法委、市纪委监委等机关发布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市院牵头拍摄的《强制报告“护未明天”》荣获省平安办“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优秀主题宣传教育优秀作品。二是坚持每案倒查落实情况,督促追责问责。2024年督促公安机关对涉侵害未成年人的线索立案侦查21件,监督发现4件案件存在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情况,均通过移送纪委监委、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追责问责。
(11)对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把关不严不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学习典型案例,提升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理解和适用能力,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达32.43%。二是市院加强对基层院的指导和备案审查,引导未检干警固理念强业务,努力提升办案质效。三是实施案件倒查。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对36人作附条件不起诉,仅2人被撤销,通过倒查发现该2人均系存在漏罪。
(12)对部分久拖未决案件未跟踪监督或者监督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积极与公安机关对接会商,对久拖不决案件均已建立台账并按照省院要求及时报告,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平台,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和研判,已分批次分层级处理完毕。
(13)综合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更新办案理念,加强统筹推进。组织参加高检院组织的有关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业务培训,学习上级发布的相关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不断更新办案理念并融入到未检综合履职案件办理中,同时召开业务部门联席会议,督促强化综合履职。202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未检综合履职案件14件,同时针对宾馆、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依法履行“五必须”、学校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提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均被采纳并整改回复。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
5.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14)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再次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修订完善《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和任务清单》,全年向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报告市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工作落实情况2次。院班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适时开展廉政谈话提醒,特别是每逢重大案件办理和重要工作落实,分管院领导及时组织廉政风险研判及廉政警示提醒。二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督促全体干警填报《廉政风险识别登记表》并定期落实对账销号。
(15)对检察干警教育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落实廉政谈话提醒制度。二是持续开展检察权运行监督。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及执法督察和司法责任追究工作。三是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完成市纪委《关于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的纪律检查建议》的整改。四是结合“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遵章守纪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干部知责尽责。
(16)以案促改态度不坚决,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落实从严要求。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集中观看《背叛的代价》,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二是严肃执纪问责。2024年以来分别对不正确履行检察职责、违反党的生活纪律和廉洁纪律的干部给予相应处分,有效释放院党组持续正风肃纪、越往后越严强烈信号。三是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结合身边案例身边事,注重以案促改,出台《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财务内控制度汇编》。
(17)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接受监督意识。院党组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有效提升了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二是畅通沟通交流机制。协助起草了《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工作联席机制》。三是主动接受监督。2024年以来接受驻院纪检监察组对党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落实25次,每季度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廉政谈话情况,每半年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8)反腐败协调站位不够高。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将检察职能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积极参加市纪委全会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并报告检察机关参与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应邀提前介入监察调查、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捕诉案件,高质效办理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并针对相关领域反映出的腐败问题及时向相关涉案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堵塞腐败漏洞。
6.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多廉政风险。
(19)内控意识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案财物进行了清理,推动涉案财物按规定时限移送。二是聘请第三方对所有往来账进行清理,按照整改方案已逐条整改。三是出台《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财务内控制度汇编》,修订完善内部财务管理、采购管理、差旅费管理、公务接待费管理等18类管理制度、办法和细则,并严要求抓好落实。
(20)过紧日子理念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将全部收入编入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做到“无预算不支出”,不随意调剂预算指标。二是不擅自改变项目资金用途,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规模。本院公务接待费2024年较2023年下降55%。
(21)部分大额开支未经集体研究决策。
整改情况: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已进行了核实和清理,进一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024年以来再无此类情况发生。
(三)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
7.(22)党组会议议事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了《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制度》《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议事程序等内容,确保党组议事的规范化、科学化。巡察整改以来党组会再无议而不决的事项。
8.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
(23)领导班子结构不优。
整改情况:积极向市委、上级检察院、组织部门汇报,争取支持调优领导结构。在市委的支持下,一名“80后”优秀干部任市院班子成员,班子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24)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有待增强。
整改情况:院党组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2024年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16次。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意识,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加强检察服务旅游,针对涉旅案件暴露出的旅行社违法经营、聘用无证导游等现象,及时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不断规范旅游市场。张家界旅游检察工作在2025年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旅游检察工作得到《检察日报》和最高检微信公众号推介。2024年7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联系指导基层检察院工作的通知》,采取“全面覆盖”“点面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基层院的联系指导,通过深入调研,了解制约基层院队伍建设的难点、堵点问题,帮助各区县院进一步理清思想、提振精神、接续奋斗。
(25)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2024年在组织部门的支持下,通过公务员招录和遴选考试,及时补充工作人员5名,有效缓解了市院相关岗位多年空编难题。注重政策激励,加强对符合上级院遴选员额检察官的政策宣传和解读,在2024年省检察院面向全省遴选3名检察官考试中,市检察院2名干警均取得所报岗位第一名的好成绩,进一步激发检察干警努力干事创业的激情。
(26)在职务犯罪侦查队伍建设和机制建设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加强自侦队伍和办案能力建设。优化全市侦查一体化机制,在相关区(县)检察院组建侦查办案团队,遴选1名侦查人才充实到市院自侦队伍。组织侦查干警实战练兵,实现办案能力与队伍建设双提升,同时积极鼓励年轻干警参加上级院业务竞赛,不断促进青年干警成长。二是着力探索线索来源。积极探索数字检察新模式,在办理相关案件中通过大数据赋能解决线索发现难的问题,得到省检察院肯定。三是注重在办案中发现问题线索并及时向其他业务部门或纪委监委移送,全方位多元配合参与社会治理。
9.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27)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不到位。
整改情况:党组再次学习相关政策性文件,明确党组会议的常规列席人员,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研究讨论人事工作时做到会前必须呈报,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会议,在参加会议人员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党组应到会成员进行表决。
(28)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严格采取票决方式,与会成员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党组书记最后表态。加强对党组会议记录特别是人事议题内容记录的管理,确保记录内容准确无误,并定期装订归档。
(29)未经酝酿临时提出任职人选。
整改情况:院党组及政治部干警全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湖南省法官、检察官等级晋升(降低)、转任操作细则》等政策性文件。未出现未经酝酿临时提出任职人选的情况。
(30)“凡提必审”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已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办法》,重点加强对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审核,坚决落实“‘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要求。政治部进一步规范填写《档案任前审核表》,如实填写是否存在影响职务和职级晋级的问题,对填写不规范问题已全部整改。
(31)干部档案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政治部进一步加强了对人事档案的管理,认真开展了查漏补缺,现正在实施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
(32)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较为随意。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办法(试行)》要求,按确定考核指标、个人小结、审核评鉴、结果反馈、存档备案的程序开展平时考核工作。二是加强对平时考核登记表的审核,完善平时考核资料的归档,并将之前填写不规范的问题已补充修正。
10.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33)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坚持高位部署推进各项党建工作,明确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牵头落实,并确定一名党组成员联系机关支部、指导工作。由机关党委每月初发布党建工作提示,督促各支部做好当月党员发展、组织生活等重点工作安排。全面建成规范化党员活动室,不定期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对支部手册填写情况进行评查。
(34)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个支部再次学习党的各类规章制度,并将该内容在党建阵地明显体现,浓厚组织生活严肃性。二是积极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在组织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前,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书记对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等进行重点学习,并采取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指导。三是规范组织生活程序。民主评议党员结束后,各党支部充分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及时向党员反馈评定意见,做好整改落实,并及时向机关党委汇报有关情况。四是对相关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并已督促完成相关问题整改。
(35)支部手册填写不完善。
整改情况:强化组织委员责任意识,明确《党支部手册》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管理和填写,并要求严格按照议程逐项记录党的组织生活,确保程序合规。及时下发《关于明确党组织关系异动程序的通知》,明确党员转入、转出规程,做到线上系统操作与线下登记相印证,党组织关系转移相关管理更加规范。
(36)发展党员档案整理滞后。
整改情况:已将党员发展对象手册、入党志愿书作为每季度支部交叉检查重点评查内容,将每月党建工作提示和当月党员发展任务通知到书记及发展对象本人处。2025年1月,在机关支部完成换届后,及时下发《关于清理党员档案的通知》,对在院管理的全体党员档案进行自查,进一步提升党员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程序组织整改。
(四)反馈问题:落实巡察整改不够彻底
11.对上轮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37)有的问题整改不彻底。如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入融合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透过业务践行初心使命”活动,通过支部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持续强化全院干警政治引领业务、业务检验政治的意识。二是抓好两级院支部品牌创建,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2024年,培育出全市检察机关党建品牌“峰骨铸检魂”,指导培育武陵源区院党建品牌“旅游检察”,分获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党建品牌选树活动“十佳品牌”“优秀品牌”。三是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检察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政治建设权重,督促检察人员主动增强政治能力。
(38)巡视问题整改质量不高。如干警们干事创业精气神还不够,检察办案质量提升空间很大。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分管领导与所属干警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干警把心思精力用到检察履职上。二是发挥好“检委会大讲堂”作用,邀请业务专家授课指导,鼓励优秀干警分享工作体会和思想感悟。三是持续推进“导师带新人”培养机制,优中选优确定导师新结对21对,通过“一对一”精准辅导,年轻干警素能提高明显,多名干警在全国全省业务竞赛中获奖。
(39)巡视整改成果还未得到有效巩固和充分释放。如全面从严治检依然存在不足,违纪违法现象屡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下发学习新修订《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工作提示函,督促检察人员全面准备落实司法责任制。二是加强廉政提醒和纪律督查。利用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机在工作网发布廉政提醒。自2025年起由原每季度作风纪律督查变更为每月常态化作风纪律督查,实时通报督督查情况,并督促整改。三是持续落实廉政谈话和反面典型剖析。持续深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市检察院党组将不断强化政治担当,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针对还处在整改完善中的有关问题,咬住问题不放松,做到全面改、深入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对需要逐步解决、长期坚持的,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持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人民群众需求,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谱写现代化张家界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人民检察院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4-8227619;邮政信箱:张家界市子午西路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427000;电子邮箱:1754867424@qq.com。
中共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