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张家界市永定区检察院民事行政科科长昌璐一行再次来到永定区后坪镇跟进监督,发现某家庭农场污染水源问题已经整改到位,深深地舒了一口气。该案也成为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后收到行政机关的第一件回复案件。截至目前,张家界市两级检察机关已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件,案件数量居全省各市州前列。

整改前,河水污染山坡及山下的溪沟、池塘

整改后,污染物被清除了,发酵的粪水引入果园
统一认识,两级院开展公益诉讼“一个都不能少”。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市检察院党组两次听取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对全市公益诉讼工作作出安排,并书面向市委报送了《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报告》。市检察院分设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两部门,人员由原来的3人增加至6人。两个区县院检察长将员额分配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配强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干警。现全市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干警是2016年度的1.6倍。
加强学习,“磨刀不误砍柴工”。市检察院党组带头,组织所有成员原文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及相关文件精神,做到了要求同志掌握的,领导率先熟知,确保更好地领导全市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市检察院为每一位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干警购置了公益诉讼工作方面的书籍,印制了从高检院到省检察院的所有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要求每一位民行干警学习领会法律规定和上级院要求。全市组织9名干警参加了高检院、省检察院组织的专题业务培训。市检察院组织区县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到市检察院进行了一次集中学习,学习应知应会的业务知识,统一解答实务层面遇到的问题,研判各区县收集的案件线索,切实提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能力。
健全机制,保证公益诉讼案件“办得了又办得好”。进一步完善市检察院2016年12月份出台的《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职务犯罪侦查、刑事检察和民事行政检察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该意见,将各检察院内设机构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健全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内部发现机制。完善市检察院指导区县公益诉讼案件研判、市检察院统一协调区县重大案件办理、全市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参与讨论诉前检察建议等办案机制,保证全市公益诉讼案件办得了,也办得好。
及时沟通,争取支持打出公益诉讼 “组合拳”。市检察院赵荣检察长亲自向市委汇报全市公益诉讼工作,争取市委的重视。市检察院分管领导伍少杰副检察长带领民事行政部门的负责人走访市人大、政协、政法委等机关,介绍、汇报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于8月中旬专题调研全市行政检察工作,重点关注了全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提出了殷切的期望。区县检察院检察长按照省、市检察院的安排,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等机关进行了汇报,争取多方的支持。
积极行动,确保公益诉讼“为民+务实”。自7月1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行动。永定区检察院对辖区内某家庭农场污染水源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通过调查取证后,依法向相关的两个职能部门发出履行法定职责的检察建议书。两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监督某家庭农场整改污染水源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回复了检察机关。永定区检察院跟进监督,到某家庭农场进行了实地察看,污染问题已整改。该案是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后收到行政机关的第一件回复案件。至7月底,全市已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件,案件数量居全省各市州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