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对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进行了表彰,永定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以“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为契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立足本职,真抓实干,强化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切实加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完善永定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格局,打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民行检察队伍。
据悉,自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以来,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统筹兼顾,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挖下去”的方式齐抓宣传专项,拓展案源规模,又狠抓公益诉讼和民行常规监督工作,打造亮点,突出重点。2017年全年,永定区院民行检察部门共办理了各项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6件,其中督促履职案件35件,执行监督案件4件,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案件1件,民事生效判决监督案件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目前为止,除了3件公益诉讼案件正在办理外,其他案件均已收到相关单位回复并予以采纳。